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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5/18 来源:本站 发布人:就业处信息管理员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要求,为做好2022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即启动2022届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补贴标准800元/生。只能享受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请老师们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系统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登陆 “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学生操作手册)

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1.“学校”选择“澳门肖八码图片”,(千万不要选错,选错就变成其它学校的学生了,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2.“批次”选择“202201”。

3.“学院”填写学生所属学院全称,如科技与工程学院。

4.“专业”填写专业全称,如汽车电子技术。

5.“学历”根据选项选择。

6.“开户银行名称”为学生银行卡的开户银行名称(全称),建议申请人首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7.“开户账户名称”为学生本人姓名。

8.银行账号必须为学生本人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卡上的一串数字。

其它字段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选择、填写。

(二)提供证明材料

1.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上传户口本复印件(户口主页,户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上传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4.市外脱贫户家庭学生需上传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5.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6.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生源地贷款合同下载见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进入网址后点击生源地贷款再进行登录)。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也可由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上述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可为户口薄复印件(户口主页,户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三)初审。补贴申请通道将在6月1日关闭,请老师们督促学生注意截止时间。关闭通道后,我处将登陆“重庆就业网”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迅速组织学生开展申请工作。

(二)各位辅导员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其他

(一)网上申报成功后,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023-81093339联系。

(二)助学贷款类毕业生只要在校求学期间有过助学贷款都可申请。

 

 

 

 

就业与对外合作处

20215月17日

 

 

附件

 

    证明材料

 

兹证明 张三511000199004051234

是我县(市、区)张大)(511000198005054545低保户家庭成员,该户2021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证明

 

 

 

 

   民政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