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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肖八码图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时间:2022/6/24 来源:本站 发布人:科技处

澳门肖八码图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管理办法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提高博士后科研能力和服务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和重庆市人社厅《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工作站接受澳门肖八码图片领导和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单位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二条  成立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简称"博管办"),挂靠学院科技处。博管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与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单位协商拟定和完善工作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总结汇报工作站工作,协调工作站博士后融入各二级学院()的研究工作,促使博士后工作站成为我院教育科研和智库团队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成立由博士后导师组成的博士后培养专家指导组,


组长由首席导师担任。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申请进出站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思想政治等情况进行考评;指导进站人员选择研究课题,并对研究课题的选题依据、可行性、学术性、前沿性等进行审核;定期听取博士后科研工作进度报告;对博士后出站进行评议等。

第二章  博士后导师

第四条  博士后培养采取双导师制",每一位博士后都由一位理论导师和一位实践导师指导。理论导师由与我院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合作单位专家担任,实践导师主要由我院在职专家担,也可聘请院外专家担任。

第五条  博士后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理论导师根据我院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单位的博士后导师资格条件确定。实践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治学严谨,品德高尚,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近五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研究课题或2项省级课题,且其中1项已结题;(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出版过1部高水平专著(须有完整的理论体系、有创新学术观点,不包括主编或编著的资料性书籍、工具书、论文集等),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或执笔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3)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含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或三等奖排名第一名。

3.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

4.对我院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院内专家,确因工作需要,经院党政联席会决定聘请为实践导师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博士后导师主要职责:

1.参与博士后的招收工作,提出拟录取建议;

2.指导博士后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选题;

3.指导并支持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督促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4.参与博士后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出站审核,对是否通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能否按期出站提出建议;

5.参与博士后的学术研讨活动,不定期为博士后开设讲座;

6.协助做好博士后的出站鉴定工作,对博士后的业务能力和现实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7.定期或不定期向院博管办反映博士后培养情况,并在年底向院博管办提交培养工作小结;

8.参与有关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博士后导师遴选

1.院博管办根据我院博士后招收计划,提出导师聘用计划和相关要求;

2.符合博士后导师条件和聘用要求的相关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我院博管办;

3.博管、科技处会同首席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学术道德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提出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颁发聘书。

第八条  博士后导师聘任

1.具有博士后指导资格的人员承担了博士后指导任务,方可聘任为博士后导师。博士后导师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三年。

2.合作导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术委员会决定予以取消合作导师资格并予以解聘:本人因故提出辞去博士后导师申请,或超过规定年龄,或调离我院,或连续三年招不到博士后,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工作。

第九条  博士后导师按指导博士后人数多少享受相关待遇指导1位博士后支付基本导师费,每增加指导博士后1,导师费按月相应增加,每位博士后相应的导师费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所需经费在市人社委托常规专项(博士后工作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  每年对博士后导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合作导师职责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重点考核履职情况。

第三章  博士后招生与进站

第十一条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采取集中招

收与项目招收相结合的方式招收博士后。

第十二条  申请博士后的基本资格与条件:

1.取得了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符合年龄规定;

2.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

3.在教育科学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独著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正式出版独著的学术专著,或在省级及以上评奖活动中有获奖的研究成果,或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或有为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转化为政策制度的重要研究成果等。

第十三条  博士后进站程序

1.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我院博士后招收信息提交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2.博士后培养专家指导组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采用考试、考核、答辩等形式择优确定拟招收人,由博管办报博士后培养合作单位和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3.拟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经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按规定与我院签订有关研究协议,再由我院发放进站通知书;

4.被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应按时进站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30天未报到者,取消其进站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应在规定的进站日期前向我院博管办申请延期进站;进站报到时,一般应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进站半年内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的,作退站处理。

第十四条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要,可遴选少量的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博士后工作室。逐步建立博士后离岸培养机构,开展博士后海外培养试点。科研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工作室及离岸培养机构的遴选要求与条件,由院博管办制定,并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备案。

第四章  博士后在站管理

第十五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应该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潜心研究、自由探索、锐意创新、学以致用。

第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3,工作期满应按时出站。确因研究需要,经本人申请和工作站批准,可适当延长。特别优秀的人员在完成研究项目后可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

时间不应少于21个月。

第十七条  博士后进站3个月内应完成研究项目开题工作,并作开题报告;每半年汇报一次研究工作进度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站一年左右需完成中期报告,并填写博士后中期研究工作考核表,进行中期考核;出站前需进行工作表现和研究成效全面考核。

第十八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个人申,办公室和博管办审核,报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可出国()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出国()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九条  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未进入我院的脱产博士后,可将本人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市、区人才机构代管。

第二十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因故被退站,我院即时办理离站手续,不再享受博士后的相关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

1.考核不合格;

2.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4.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

5.具有其他应予以退站的情况。

第五章  博士后经费与待遇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经费主要来源于市人社委托常规专项,博士后工作经费和市人社厅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管理经费组成。博士后经费由我院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我院根据博士后经费情况合理制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第二十二条  博士后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博士后科学研究等。其中,为博士后安排的研究工作启动经费根据市人社厅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管理经费数额,按照1:1标准给予配套,主要用于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费、文献费、信息传播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等。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日常管理经费用于博士后日常生活开支、工资、差旅、办公及设备购置等,其中50%作为日常生活开支补贴按月发放。

第二十四条  全职博士后进站后,需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果是正高职称,按我院在职正高职称人员标准享受津补贴和工资福利待遇;其他人员按我院在职副高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享受津补贴和工资福利待遇。全职博士后经个人申请,在站期间可委托科研项目1,资助3万元经费;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博士后人才培养与管理专项研究科研项目,每个科研项目资助1万元。以上经费在博士后工作经费中开支。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进站后,由我院为其安排博士后公寓并

配备生活用品。

第六章  博士后出站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工作,并按规定格式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于工作期满出站1个月,向我院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研究成果清单,并做

好出站准备工作。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出站考核是对博士后进站的现实表现和研究工作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政治思想素质好,超额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主持省级重点课题1项或部级一般课题1,CSSCI期刊发表3篇论文,CSSCI期刊发表2篇论文并公开出版1部专著;

合格:政治思想素质好,高质量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在我院认可的重要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教育决策参考》计1篇论文,出版1部专著计1篇核心期刊。)

不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不好,或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研究课题和研究任务。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按有关规定实行双向选,自主择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相关事宜、博士后职称评定等按有关规定和政策办理。

第七章  博士后研究成果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博士后研究成果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下列原则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博士后按进站协议研究项目完成的各相关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归我院所有,成果发表时博士后署名为第一作者,澳门肖八码图片为第一署名单位;

2.知识产权归我院的博士后科研成果享受与我院在职人员的成果同等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院博管办负责解释,2022年度起实,之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