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组织实施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完善辅导员选拔、培育、考核制度。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做好评先奖优、违规违纪处理等工作。
4.负责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和教育工作。
5.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负责落实“一课四责”、“一室四责”工作要求,强化学生学风建设督查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7.配合开展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拓展和提升工作。
8.配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生社团工作。
9.协助做好招生及新生军训等工作。
10.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并做好部门岗位职责范围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此负主体责任。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